Thursday, April 9, 2009

无明

Upatissa

『杂含』(卷一二· 二九八经)解释无明说:「不知前际,不知后际,不知前后际;不知於内,不知於外,不知内外;不知业,不知报,不知业报;不知佛,不知法,不知僧;不知苦,不知集,不知灭,不知道;不知因,不知因所起法;不知善不善,有罪无罪,习不习,若劣若胜,染污清净;分别缘起皆悉不知」。

从根本来讲,无明就是不知缘起,不知四圣谛。

佛法以有情为本,有情之中,又以人类为中心,举凡世间知识与宗教哲学都与解决苦的问题有关。佛陀说法当然也是为了解决苦,佛法说到有情(人类),多从蕴、处、界下手,要解决苦,也多从蕴、处、界谈起。

有情的苦迫,追根究底,都是我见在作怪。我们都是有意无意的直觉到有个自我。这个自我,有各种各样的名称/推想,可以说是一切文化中的核心论题。无论是印度的梵我和一,中国的天人合一,西方的上帝观,举凡人类的科学,文化,哲学等知识,莫不以自我为中心。这种强烈的自我感,往往造成错误颠倒虚妄的思想与行为。佛陀菩提树下觉悟到,就是人类这种颠倒妄想的“自我“就是造成了个人身心苦迫。所以要解决这种苦迫,就要彻底的去除我见。
佛陀觉悟了缘起法,就是彻底的去除我见的不二之方法。觉悟了有情无论从蕴、处、界来看都是缘起所生,是无常,苦,空,无我。如实地观察,久而久之,我见少了/没有了,自然而然就不会有爱染与执取,苦迫减少了/灭了。
所以要灭苦,可以从不同的方向下手,五蕴,十二处,十八界都可以,都是不同角度去探讨有情/人类。不过都不应该离开缘起的无常苦空无我来观察。「五蕴」、「十二处」、「十八界」的分析背后皆 含藏著佛学的根本看法,那就是所谓蕴、处、界都是非永久的,即「无常」,是伴随烦恼的「有漏法」,是「苦」, 是非实体性的「无我」。

蕴、处、界也有另外一种说法:

佛陀分析有情生命為:蘊、處、界三科。
五蘊:色受想行識,依色心不離而言,色一而心四,乃是側重心理的分析。
六處:眼耳鼻舌身意,色五而心一,乃側重生理的分析。
六界:地水火風空識,也是色五而心一,所不同於上者,乃是側重物理的分析。

總之,一切構成有情之法,不出心理、生理與物理三大類。後來阿毗達磨論師對三科內容加以推演,擴充其內容。五蘊如舊,十二處分內六處與外六處,也即是六根與六塵。於十二處加六識,合為十八界。由此證明:不論早期根本聖典,或是後來的大乘論書,對有情生命的分析,或詳於色而略於心,或詳於心而略於色,對色心的倚重倚輕,容有不同,而色心不可或缺,即是不爭的事實。


許多人在大談五蘊之時,其實大多談的是五取蘊,於是,衍生的後果,就會有類似1.如來十力的問題;2.業感果報是否能盡的疑問;等等等,不勝枚舉。如果,在不涉及五蘊組成的問題,而單就其活動來看,五取蘊及五蘊最大的差別是在於欲貪〈見SA.58/SN.22.82.Punnamā〉,五取蘊有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在作用,而五蘊僅有觸、受在作用,也就是說,稱為五取蘊的,就是凡夫,稱為五蘊的,可以看待成三果以上之覺悟聖者。 由於聖者在尚未入涅槃前,其五蘊依然在世間運作,當然,觸、受也就亦在不斷地作用,如此一來,不同聖者的五蘊在運作之時,其特性當然也便有所不同了。是故,所謂的習氣必然依然的還是會運作,個人不同的特質依然還是會展現,就算是世尊,他也有異常非凡的個人特質在運作,來展現他個人的習氣與特色。如果,聖者是沒有獨有的特質及所運作的習氣,這就好比說,許多人合成為一位人或是某種一模一樣的東西。當然,在後來的種種歸一、合一等等思潮下,這反而成為了合理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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